福建法治报2020年11月19日公告
卿二妹: 本院对三明市三元区魏文华水产品批发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03民初8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19日 叶蔚丹: 本院受理原告滕用武诉被告叶蔚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19日 温晓辉: 本院受理原告王雪明诉被告温晓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19日 遗失声明 福州专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遗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泰禾支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林志鸿,账号:1402210809600005579,基本存款账户编号:J3910046594701,声明作废。 福州专帮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9日 邱娟余: 本院受理原告邱仙英诉被告邱娟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19日 邱烨、赖素梅: 本院受理原告长汀县启煌槟芋专业合作社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分别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821民初19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河田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19日 邱烨: 本院受理原告长汀县启煌槟芋专业合作社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分别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821民初19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河田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19日 邱烨: 本院受理原告长汀县启煌槟芋专业合作社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分别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821民初19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河田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19日 福州荣恩置业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陈倩与被申请人福州荣恩置业有限公司之间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2020)榕仲受247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0年10月30日作出(2020)榕仲裁247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0年11月19日 福建拓福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吴术、施浩凯与你单位因赔偿金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不按时提交答辩书或不提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将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仲裁庭地址: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一层,电话:83441963。 福州市仓山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11月19日 张莺芳、尤勇温: 本院受理原告世纪金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与被告张莺芳、尤勇温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3民初13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