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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庆服务引发纠纷 合约双方对簿公堂

2020-11-27 12:45:3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7日讯  近日,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两起因婚庆服务引起的案件,分别判处周某向婚庆公司支付欠款3801.6元、婚庆公司赔偿周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经查,2019年10月20日,周某与宁德某婚庆公司签订婚庆策划合同,约定服务费用为8288元,已付订金2000元,余款于婚礼结束后支付。两个月后,周某举行婚礼,可婚庆公司未按约定布置婚礼现场及进行婚庆程序,周某认为婚庆公司未按约定履行合同,拒付尾款。婚庆公司多次催讨无果后,将周某起诉至法院。

今年1月3日,婚庆公司在周某的工作单位及住宅小区内张贴写有“恶意拖欠婚庆款、令人发指”等文字并附周某照片、姓名的传单。周某报警后,婚庆公司并未停止张贴传单行为,周某遂以该公司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起诉至法院。

法院对两起案子进行审理后认为,婚庆公司未完全按约履行婚庆服务合同,其主张剩余尾款及违约金之诉讼请求,不应得到全部支持,应自行承担30%的违约责任,周某支付全款的70%;婚庆公司在周某小区及工作单位张贴传单的行为侵犯了周某的名誉权,应承担侵权责任,遂分别作出上述判决。

(张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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