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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检察院召开附条件不起诉听证会

2020-11-27 12:56: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7日讯 日前,清流县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裴某某、罗某某拟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学校代表作为听证员,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也到场参加。

2020年4月12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裴某某、罗某某在公共场所聚众斗殴,构成聚众斗殴罪。鉴于两人均系未成年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具有悔罪表现,该院认为可对两人作附条件不起诉 。为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司法公信力,化解社会矛盾,该院决定进行不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由承办检察官分别向参与听证的人员简要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法律适用、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依据、犯罪嫌疑人的法定、酌定量刑情节等。参与听证会的人员在听取案件情况和承办检察官的介绍之后,均同意对二犯罪嫌疑人作附条件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也当场表示今后一定会尽好监护责任,配合帮教工作。

(邱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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