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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骑摩托车载人回家 出事故致人死亡被公诉

2020-12-09 15:45: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9日讯 酒后驾驶机动车,因意识控制能力减弱引发交通事故,导致1人死亡,日前,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以被 告人李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新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月22日,李某某一时高兴,和朋友多喝了几杯,早已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警示抛之脑后,骑着摩 托车载朋友邓某回家。途经龙岩市新罗区东宝山路段时,因避让障碍物不及时,摩托车侧滑摔倒,导致邓某因交 通事故死亡的严重后果。经抽血鉴定,李某某当时的血液酒精含量已超过6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且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一百三十三条,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

(林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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