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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骗子提供帮助 男子一分未得获刑

2020-12-16 11:22:3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6日讯 没分到一分钱,没打过一通诈骗电话,却被认定为诈骗罪共犯。近日,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利用 “多卡宝”软件、设备,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的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叶某兵判处有期 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对被告人叶某辉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多卡宝”是一种手机软件,本质上是一部多卡多待设备,解决多SIM卡的手机用户需要同时携带多台终端的问题 。通过该设备,可同时插入多张电话卡供他人在异地用软件远程控制拨打电话。今年4月中旬至案发,被告人叶某 兵、叶某辉在龙岩市新罗区苏坂镇某村利用购买的SIMBOX“多卡宝”、手机卡、无线WIFI等作案工具,接受诈骗违 法人员指令,在“多卡宝”上更换不同电话卡,为违法人员实施诈骗提供帮助。其间,违法人员利用被告人叶某兵 、叶某辉架设的上述通讯设备拨打诈骗电话,冒充客服以办理购物退款等为由实施诈骗2起,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 46825.47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兵、叶某辉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仍为诈骗人员提供帮助,系诈骗犯罪共犯,涉案 金额46825.47元,数额巨大。鉴于被告人前科、从犯、如实供述等量刑情节,分别对被告人作上述判决。

(林成龙 陈炎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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