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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0年12月16日公告

2020-12-17 15:15:14 来源:福建法治报

黄裕摇: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黄裕摇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03民初9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16日

林志强: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乡村基食品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林志强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2案[(2020)榕仲受339号、340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0年11月24日作出(2020)榕仲裁339号、340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0年12月16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12月15日股东会决议,莆田市凯利达物流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5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7759827782

联系人:曹培增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山牌村外山牌34号

莆田市凯利达物流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6日

遗失声明

福州申晨商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州申晨商贸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6日

福建雷立建材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蒋梦杰与被申请人福建雷立建材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2020)榕仲受702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1年3月16日下午3:30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0年12月16日

杨东来、谢学文: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心家泊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与你们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2020)榕仲受509、510号],现分别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1年3月11日上午9:30、10:00在本会第一仲裁室开庭审理。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各自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0年12月16日

福州恺斯蒂餐饮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刘剑锋诉你单位有关拖欠工资、二倍工资差额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台劳人仲案字[2020]第534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为2021年2月23日上午9:00时)。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三楼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仲裁科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委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12月16日

福州恺斯蒂餐饮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吴磊磊诉你单位有关工资、二倍工资差额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台劳人仲案字[2020]第532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为2021年2月23日上午10时30分)。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三楼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仲裁科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委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12月16日

福州恺斯蒂餐饮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刘海北诉你单位有关工资、二倍工资差额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台劳人仲案字[2020]第533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为2021年2月23日上午11时20分)。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三楼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仲裁科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委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12月16日

梁旺其:

本院受理原告陈汉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8民初1303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法院依法判决:梁旺其应支付陈汉生毛竹款11385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2577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16日

梁旺其:

本院受理原告蓝玉坤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8民初1304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法院依法判决:梁旺其应支付蓝玉坤毛竹款12836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121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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