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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河道警长依法履职保护水环境

2020-12-22 12:58:2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2日讯  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刻领会河道警长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履职。自2017年实施河道警长以来,全区公安机关共办理涉水类行政案件43起,行政拘留35人,刑事案件立案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

据悉,新罗分局成立河道(湖)警长办公室挂靠治安大队,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日常工作。各级河道(湖)警长紧密结合“红土生态警务”建设,对应全区河(湖)长体系,采取“一对一”方式,确定区(县)公安机关和公安派出所二级河道(湖)警长,分别对应区(县)、乡级河(湖)长,协助河(湖)长开展工作。并建立河道(湖)警长巡查日志,对责任范围的相应河湖进行巡查。该局认真对照《龙岩市实施河长制条例》中河道(湖)警长的七项职责任务,为水环境综合治理提供全面服务保障,全面改善和提升新罗区域水环境质量。同时,根据河道警长岗位调整及时更新河道警长名单并上报区河长办公室。各河道警长依法严惩破坏水环境资源和盗窃、破坏治污、排水、供水设备等违法犯罪;依法从严打击在水环境综合整治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相关执法单位顺利开展工作。

(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潘颖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