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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出台《未成年人亲职教育暂行办法(试行)》

2020-12-30 15:02:2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30日讯 日前,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在总结前期开展未成年人亲职教育的基础上,出台《未成年人亲职教育暂行办法(试行)》,从实施亲职教育的法律依据、条件、程序、内容、方式到实施效果和保障措施等都进行了详尽规定,权责明确、可操作性强。

据介绍,《未成年人亲职教育暂行办法(试行)》不仅明确亲职教育类型,依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际,开展包括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监护人的强制亲职教育和针对普通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一般亲职教育。同时,还规范强制亲职教育,承办人经评估发现有符合三种情形的监护人,应依法发出《责令接受强制亲职教育通知书》、随附《强制亲职教育方案》,明确监护人须完成包括书面学习、观看影片、接受心理疏导、参加社会活动等针对性内容。承办人跟踪进行效果评估,并将此作为案件处理的重要参考。

此外,《未成年人亲职教育暂行办法(试行)》还立足今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前沿要求,由该院第三检察部依托青少年维权岗、法治副校长等平台,联合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扎实推进一般亲职教育。

(刘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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