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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检察机关亮点风采展示

2021-01-07 13:33:16 来源:福建法治报

马尾区检察院

形成“善良司法”检察工作新理念

2020年,马尾区检察院深入贯彻“人民至上”思想,创新推出“善良司法”的检察工作理念,办理的一系列案件深受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好评。该院在全国首创“法治副校长热线”,被福州市检察院上升为全市检察机关品牌面向全国推广。

2020年4月29日,被不起诉人家属来到马尾区检察院,将纸做的特殊锦旗送到黄兆检察长的手中

同时,该院创设“三四五工作法”,将服务保障发展的理念贯彻到司法办案工作中,在区工商联、重点企业等设立“联系服务站”,成立“法律顾问团”,上门答疑解惑,精准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在全国首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困难家属救助办法》,联合民政、社会救助等机构,对确有困难的犯罪嫌疑人家属开展救助。

2020年,该院还将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打造“匠心铸检、船政育魂”党建工作品牌,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刊文推广;在学习强国平台开设“马‘尚’普法”专栏,系全省检察机关第一个“学习强国普法专栏”。

长乐区检察院

精耕细作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

长乐区检察院创新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和方式,全国首创的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机制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入选最高检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理论研讨文章在全国性法治论坛上获奖。利用该项机制办理的沿海餐饮酒楼违法排污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典型案例,并在最高检召开的业务工作总结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得到省检察院霍敏检察长批示肯定。

2020年3月24日,长乐区检察院工作人员深入海蚌场开展“守护海洋”公益诉讼工作

该院还设置“全国检察机关守护海洋典型案例示范点”。2020年10月,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和省、市、区主要领导莅临该院考察,充分肯定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成效。

此外,该院全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用好涉企案件风险评估机制,推行不起诉加社会治理模式,服务民营企业的经验做法得到省检察院检察长的批示肯定;同时建成全省首个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教育基地,得到市人大、区委及上级检察院主要领导肯定。

2020年,长乐区检察院还获得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