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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处置被冻结财产 “任性”被执行人领刑罚

2021-01-12 12:18: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2日讯 近日,浦城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处置被冻结的财产罪案件并当庭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兵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2年至2013年5月,被告人王某兵陆续向其朋友周某借款260万元,并承诺拿到某厂房拆迁款后立即还钱。然而,王某兵此后并未归还借款,周某遂向浦城法院起诉。诉讼过程中,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冻结王某兵厂房剩余拆迁款260万元,并向其送达该裁定书。2015年6月,王某兵在明知拆迁款已被法院冻结的情况下,仍将该款领走,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开庭前,法官再次组织周某与被告人王某兵协商调解,经释法说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周某对王某兵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兵明知是人民法院冻结的财产仍予以非法处置,妨碍司法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被冻结的财产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退出部分违法所得并取得周某谅解,遂根据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徐帆丽 缪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