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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有序开展电子诉讼工作

2021-01-13 13:00:40 来源:福建法治报

节约诉讼成本  提高审判质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3日讯 记者近日从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获悉,作为最高院确定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该院不断加大探索力度,细化操作规程,有力推动电子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

据悉,2020年3月12日,长乐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了《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电子诉讼实施细则(试行)》和《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民商事诉讼集约送达规程》。这两份文件的相关规定涵盖了法院立案、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宣判等依托互联网、移动终端信息技术进行电子诉讼活动的全过程。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长乐法院电子诉讼工作有序开展。2020年以来,长乐法院积极通过移动微法院、云上法庭等网络平台开展电子诉讼活动,共计开展网上庭审26场(25件),在线庭审平均审理时间为0.86小时(约52分钟)。网上立案1188件,在线立案率22.11%,较上年的0.34%提高了近22个百分点;网上调解61件,网上缴费3893笔,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审判质效。

另外,长乐法院于2019年10月成立集约送达中心,探索建立“一体化”送达及统一庭审排期的工作模式,搭建了“线上为主、线下为辅、全程留痕”的送达平台,开展电话送达、短信送达、微信送达、邮寄送达、电子公告送达、直接送达等多种形式的送达工作。其中,该院利用外包第三方公司提供的电子送达平台,依法查询受送达人在三大运营商处的实名制手机号码,有效提高电子送达成功率。截至目前,电子送达累计达5789件,电子送达成功率达81.14%。

长乐法院审管办主任林祖华表示,该院将继续保持积极稳妥把握推进节奏,充分考虑符合案件实际,结合案件的性质、特点、证据类型等方面因素,灵活适用电子诉讼方式,坚决防止盲目追求所有案件在线审理以及案件全流程在线审理两种不当倾向。同时,该院将进一步优化电子诉讼流程,立足以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陈郑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