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1年1月13日公告
石志成: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九龙支行与被告石志成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681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3日 苏志福: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九龙支行与被告苏志福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78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3日 郑英财: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九龙支行与被告郑英财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7891号民事判决书、(2020)闽0602民初789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3日 肖银雪: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肖银雪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69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3日 遗失声明 陈梦琦,遗失福建省女子监狱警号3505476硬质一个、软质一个,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陈梦琦 2021年1月13日 张维森: 本院对邓敬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4民初17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3日 林金龙: 本院受理原告黄晓静与被告林金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802民初2943号民事判决。该判决判令:1. 林金龙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黄晓静借款本金250000元,并支付该款从2019年6月21日起至本金支付时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2.林金龙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黄晓静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10000元;3.若林金龙未履行上述第一、二项所确定的付款义务,黄晓静有权以林金龙所有的坐落于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莲庄南路9号禹洲城上城15幢604室房产【产权证号:闽(2018)龙岩市不动产权第0024820号】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若抵押物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林金龙所有,不足部份由林金龙继续清偿;5. 案件受理费5950元,由林金龙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3日 温炳泉: 本院受理原告戴金凤与被告温炳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481民初2259号民事判决书、催缴诉讼费通知书,判决书判决温炳泉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戴金凤借款52,3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3日 陈钦生: 本院受理原告游素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0)闽0481民初358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81民初3582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3日 林光: 本院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诉林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02民初54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3日 林武、高家琴: 本院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诉林武、高家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02民初54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3日 林道旺: 本院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诉林道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02民初54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3日 张博群、郑建: 本院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诉张博群、郑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02民初54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3日 魏文连、林红: 本院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诉魏文连、林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02民初54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