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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蕉城法院审结一起招摇撞骗罪案

2021-01-29 12:13:4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9日讯 打着消防宣传部门人员的旗号,在宁德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免费消防培训,借机兜售消防器材,当其行骗至公安机关时,被民警当场逮个正着。日前,宁德蕉城法院审结一起招摇撞骗罪案,判处被告人张某、黄某璇、方某等7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七个月不等的刑期。

2019年4月,丁某超成立宁德某消防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为他人提供消防信息咨询服务,并批发、零售消防器材。同年8月,丁某超委托张某管理该中心后,张某购买了类似消防部门的统一制服,并让该中心话务员根据事先设定好的话术提纲电话联系宁德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隐瞒该中心系个体工商户的性质,对外宣称该中心系消防的宣传部门,负责预防火灾的宣传教育。

随后,张某、方某等人持伪造个人履历,穿着购买的制服,并佩戴臂章、胸章和党徽,以讲师名义前往上述单位上课,借机推销该中心销售的消防器材。同年12月16日,张某在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上课时,被当场抓获。同日,该中心工作人员黄某璇、方某等人在蕉城区蕉北建新路被民警抓获。至案发,张某、黄某璇等人共非法获利38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等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均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应予依法惩处。张某等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予以从轻处罚。张某等人案发后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本案具体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决。

(叶雨香  黄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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