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5日讯 2020年4月,连城县工业园区某企业员工李某某因故将同事卓某某打致轻伤。案件受理后,连城县检察院从维护企业安定稳定出发,做好当事人双方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互相谅解。近日,连城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企业代表等举行公开听证,最终决定对李某某作不起诉处理。图为检察官到企业公开宣告对李某某的不起诉决定。
(曾维忠 邓彩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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