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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普及《民法典》

2021-03-07 14:23:38 来源:福建法治报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新规定,首次审结一起离婚家务补偿案件。这是全国首例认定的“家务劳动补偿”,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热议,冲上了微博热搜。《民法典》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来,多地法院陆续宣判了一批适用《民法典》的案件,如首例“自甘冒险”行为案、因高空抛物致原告受到惊吓摔倒损害赔偿案等等,这些案件在各大媒体广为传播,引发广泛关注,起到了很好的以案释法作用,让《民法典》得到更好普及,深入人心。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事权利保护的宣言书,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学好用好《民法典》,对于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从各地宣判的首批适用《民法典》案来看,《民法典》适用范围广、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围观“第一案”也是宣传和学习《民法典》的生动普法课。为此:

一是充分认识以案释法,推动《民法典》更加深入人心的意义。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一个好的案例,有助于传达其中的法律理由和法律推理、法律方法,从而帮助公众理解法律精神。从公众角度来说,急需了解民法典。而公众了解这一新法律的重要机遇和途径之一便是司法案例,尤其是“第一案”,正因为其关注度高更能激发人们的兴趣。也就是说,“第一案”以及其他创下新纪录的案例,会产生更好的普法效果。

二是要严格依法办好每一起案件,特别是“第一案”、典型案例,打好“第一枪”,让《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毫无疑问,各级法院在审理《民法典》实施后第一案时,一方面要更加慎重更加理性,因为第一案的社会关注度较高。只有充分了解案情、准确理解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体现出办案者应有的法治素养,才能更好地彰显《民法典》的立法精神、提升司法机关公信力。

三是在案例的选取上要注意突出典型性、时代性、新颖性,增强以案释法的针对性、贴近性、实效性。以群众关切关注的案例释法,用身边案例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具体案件,深入解读《民法典》,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说理、答疑解惑。

四是通过以案释法,促进司法建议工作的开展。根据司法实践情况,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提示有关方面完善体制机制乃至相关法规等,提高运用《民法典》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杨怀荣 作者单位: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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