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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对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1-03-09 11:35: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9日讯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贿赂,涉案金额高达500多万元。近日,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南平市监察委员会、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平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被告人余某某、曹某某提起公诉。

经查,2018年至2020年期间,余某某担任政和县熊山街道解放村村委会主任、曹某某担任该村报账员。俩人涉嫌在解放村渡头洋安置房项目建设过程中,共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

该案是2020年以来延平区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首起职务犯罪案件,延平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经监察机关书面商请后,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当日即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决定刑事拘留,在10日内决定逮捕,在1个月期限内向延平法院提起公诉,高质效完成审查起诉工作。

(李德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