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1年3月9日公告
谢宗敏: 本院受理原告廖永福与被告谢宗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7民初329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判令你支付拖欠的泥鳅货款50175元及按年利率18%计算至该欠款还清止的逾期付款利息(从2020年7月10日暂计至2020年10月30日为2775元)】、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21年6月24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沙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9日 遗失声明 福建立洁力环保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 35012110009448,声明作废。 福建立洁力环保有限公司 2021年3月9日 遗失声明 仙游县鲤城老地方茶庄遗失仙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7月31日核发的莆田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壹份,证号:莆B201500422,声明作废。 仙游县鲤城老地方茶庄 2021年3月9日 张宗权: 本院对原告陈志忠与被告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3民初967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9日 陈碧珍、王功华: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碧珍、王功华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对你方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转换程序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次日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9日 陈聪: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对你方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转换程序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次日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9日 李睿: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对你方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转换程序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次日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9日 张延棋: 本院受理(2021)闽0428民初208号原告黄明水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责令:被告支付给原告代其偿还给温长贵的借款2544607.33元及承担自原告代为偿还上述款项之日起至被告实际将上述代偿款支付给原告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和支付给原告因上述代偿款项纠纷而产生的案件受理费54314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