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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闭生歹念 骗卖朋友奔驰车

2021-03-16 11:52: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6日讯 利用朋友的信任,谎称置换车辆,欺骗其将奔驰车过户到自己名下后卖出,并将卖车款据为己有。近日,夏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

33岁的夏某在杭州经营一家小公司,因业务来往与受害人张某认识。张某日常驾驶一辆奔驰E260轿车,但却喜欢奔驰G500越野车。2018年9月,因公司倒闭,夏某心生歹念,向张某谎称有能力为其置换车辆,并从网上下载奔驰G500越野型车辆图片,虚构该车仅行驶约5000公里,但报价却远低于市场价。张某对此十分满意,同意置换。夏某要求张某先将轿车过户到其名下,再另行支付差价100多万元予以置换。

张某将轿车过户到夏某名下,双方议定该车以33万元折抵置换车辆款。几天后,夏某迫不及待驾车返回建瓯,并在途中联系一家二手车行以17.5万元将该车卖出。事后,夏某欺骗张某说,其花费5万元将车辆翻新后以33万元处理,应以28万元折抵(置换)购车款,不知内情的张某没有提出异议。

在2018年10月3日至2019年5月间,夏某虚构“收取定金”“看望领导需要钱”“把人打伤需要钱”等理由,向张某索要所谓的置换购车款,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骗取张某28笔合计94388.88元,加上被骗奔驰车评估价283000元,合计骗取张某377388.88元。诈骗得手后,夏某将对方拉黑,并将所得赃款挥霍殆尽。? ? ?

2020年6月5日,张某到建瓯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打击诈骗犯罪侦查中队报案。民警经缜密侦查,精准研判,于6月29日将夏某抓获,其对涉嫌诈骗张某奔驰小车及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案件侦查期间,夏某通过亲属退还张某损失7万元。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刘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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