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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检察院完善“三全”机制 开展专项监督

2021-03-26 12:06:0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6日讯 闽侯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在开展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治理活动中,针对监管工作不规范、收监执行难等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近日,该院监督收监一名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的女性罪犯。

2019年11月1日,陈某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在交付执行中,陈某因怀孕不宜收监执行,法院对她暂予监外执行1年。后来,陈某以自己系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符合法定的暂予监外执行情况为由,向法院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执行期限至2021年3月2日止。近日,闽侯县检察院在开展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治理活动中,发现陈某监外执行期限届满但刑期未满,且已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遂与司法行政部门及公安机关合力将她送监执行。目前,陈某已被成功收监。

近年来,闽侯检察院积极完善“三全”机制,即全方位开展监管监督、全流程推进收监执行、全覆盖开展警示教育,着力提升刑事执行监督质效,有力维护刑事司法的公正性和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林荣华 吴容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