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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1年4月2日公告

2021-04-02 17:33:57 来源:福建法治报

邱承标、何承福:

本院受理原告淅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邱承标、何承福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430民初12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日

赖敏龙、付彤彤、柯兆华、赖敏凤:

本院受理原告建宁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与被告赖敏龙、付彤彤、柯兆华、赖敏凤、朱永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430民初9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日

徐美珍、陈建明、谢学林、修春贤:

本院受理原告建宁县银联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430民初9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日

揭杰强、邱春花:

本院受理原告三明市中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揭杰强、邱春花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第二次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沙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日

陈立峰、何达莎、陈:

本院审理原告沙县恒荣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陈立峰、何达莎、陈,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7民初13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陈立峰、陈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至十日内办理坐落于沙县金沙小学东侧恒荣学府壹号10号楼2803室商品房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二、陈立峰、陈应在取得上诉房屋不动产权登记证之后十日内办理坐落于沙县金沙小学东侧恒荣学府壹号10号楼2803室商品房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权人设定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应在陈立峰、陈办理抵押登记时予以协助;四、陈立峰、陈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沙县恒荣置业有限公司律师费5000元;五、驳回沙县恒荣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沙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日

陈鹭鸶:

本院受理黄晗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802民初77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日

遗失声明

本人曾跃辉,身份证号码:350521197402085512,因不慎遗失惠安县运输管理所2020年03月02日核发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号:350521197402085512,现声明该资格证作废。即日起如对本声明无异议,本人将依法申请补领新从业资格证。

声明人:曾跃辉

2021年4月2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牧钢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不慎丢失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峤支行开户许可证壹份,核准号:J3940006650102,编号:3910-01973916,账号:9040415010010000068140,声明作废。

莆田市牧钢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日

遗失声明

平和县和宴葶海鲜美食城不慎遗失平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9月4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628MA34LJ1842,现声明作废。

平和县和宴葶海鲜美食城

2021年4月2日

遗失声明

福建香缘饮用水生产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福建香缘饮用水生产有限公司;印章编码:3507810019712),现声明作废。

福建香缘饮用水生产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延平区真好心情茶轩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8月8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许可证编号:JY13507020050910;有效期至:2023年8月7日),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延平区真好心情茶轩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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