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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检察建议助力英烈纪念设施保护

2021-04-07 10:36: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7日讯 日前,走进福清市南岭镇西溪村,在一处村道旁,修葺一新的陈英烈士墓显得格外肃穆庄严;而在海口镇立新村,陈遵盘烈士纪念碑也在该村生命公园安了“新家”......时隔一年多,检察官再次回访这两处英烈纪念设施,英雄荣光令人肃然起敬。而在一年多前,彼时杂乱的场景仍历历在目,福清市检察院发出一份检察建议后改变了这一切,也捍卫了英雄荣光。

2019年12月,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古厝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

发现位于南岭镇西溪村的陈英烈士墓四周杂草丛生,墓上枯草、泥土散落,墓碑有被涂抹、污损的痕迹;而位于海口镇立新村的陈遵盘烈士纪念碑周围电线密布,周边居民的废弃物和生活杂物随意堆放在旁,纪念设施空间被严重侵占。

“这两处英烈设施附近均无任何引导、提示标识,若无专人指引难以找寻。”办案检察官回忆。

记者了解到,陈英生前是闽中游击队司令部警卫班班长,1949年在长乐市南阳村的一次反围剿战斗中,为掩护战友撤退壮烈牺牲。陈遵盘生前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364团迫击炮炮手,1958年在炮击金门战役中光荣牺牲。

每一方纪念碑、每一座烈士墓、每一段英雄故事,都是永不熄灭的精神火炬。

为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保持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的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福清市检察院检察官与相关主管部门积极沟通,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提出及时对上述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保护和修缮、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及健全服务和规范管理等意见。

去年1月,福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马上制定整改方案,并安排人员先后到两处烈士纪念设施现场进行清扫、整理,对被人涂抹的碑文进行清洗并重新描红,在烈士墓附近设立引导路牌。随后,又在两处烈士纪念设施地种植树苗,恢复烈士纪念设施的整洁与清净。

针对纪念设施后续管护问题,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专人管护陈英烈士墓,与陈遵盘烈士亲属协商将纪念碑迁移至海口镇立新村生命公园统一管理。其间,该局发现陈遵盘烈士信息未能在福清市现有烈士英名录中查询到,经与多方求证核实后,将其增补进烈士英名录中。

同时,福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此案为契机,对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摸底建档,对64处烈士纪念设施分批次进行修缮。同时向福清市政府申请将烈士纪念设施专项管护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并获批通过,市财政每年拨付20万元用于烈士纪念设施日常保护管理和维修改造,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力度。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不仅督促行政机关对英烈纪念设施管护到位,也推动烈士英名录的完善,落实烈士纪念设施专项管护经费保障,推动建立英烈纪念设施保护长效机制,为捍卫英烈荣光、引导崇尚英雄良好风尚贡献检察力量。”福清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林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