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长乐法院推行口诉立案机制

2021-04-19 12:52: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9日讯 日前,在深入群众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长乐法院创新推行口诉立案机制。该机制可为生活困难、行动不便等参与诉讼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延伸服务。

“我因病手术后长期卧病在床,但我想要起诉,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院可提供上门立案服务,请问您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是否已准备完毕?”

……

以上对话节选至长乐法院口诉立案热线接到的一个咨询电话。

在该案中,被告长期旅居加拿大。鉴于双方均有调解意愿,法院干警发挥本院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和国内率先创立的涉侨纠纷海外联调机制的优势,本着在既有法定程序框架下最大限度便捷当事人的原则,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现场连线被告,促成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提交法院审查后出具民事调解书,双方纠纷顺利化解。这场跨国矛盾纠纷得以落下帷幕。

据介绍,口诉立案机制可为生活困难、行动不便等参与诉讼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延伸服务主要包括:诉讼辅导、风险提示评估。引导当事人依法慎重行使诉讼权利、积极履行诉讼义务,避免常见的诉讼风险以及因行使权利或者履行义务不当而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办理口头起诉立案登记。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由工作人员根据其口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记录立案,并协助当事人复印相关诉讼材料;协助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对符合《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关于缓、减、免交诉讼费相关规定的群众,协助其提交申请并按规定审批;预约上门立案服务。设置上门立案预约专线,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群众,实行上门立案;优先调解速裁。通过口诉立案受理的案件,指派专人调解并审理,并优先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确保“简案”快审。

据介绍,长乐法院将继续以队伍教育整顿作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立足工作实际,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不断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供给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持续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陈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