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法院线上调解一起信用卡纠纷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30日讯 “你好!我刚才已经签好了,福鼎法院法官会和你联系,谢谢!”日前,在福鼎市人民法院签完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徐某向惠安法院审管办法官苏良伟发来信息,告之已经办好相关手续。 诉讼金额较小,人在异地往返一趟,成本高、负担大,不划算,这是多数异地当事人的“烦心事”。 民之所呼,当有所应。如何解好异地当事人“烦心事”,惠安法院用“线上沟通+线下跨域协作”,努力让外地当事人“不再往返跑”。 2017年6月份,徐某在惠安某银行办理一张信用卡,透支消费2万元。徐某依约正常还款至2017年12月份,此后未能按期还款,截至2021年3月份,尚欠信用卡透支借款本金8949.44元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经银行多次催讨,徐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故诉至惠安法院。 接到案件后,承办人苏良伟电话联系了徐某。徐某反映其人在宁德,正在务工,如果来惠安处理往返700多公里,尚欠的信用卡金额不是很多,往返不仅要请假,再加上车费,成本高不太划算。对于本案,徐某认为违约金过高,如果银行能够减免违约金,那尚欠的信用卡透支本金及利息他将分3期还清。苏良伟将徐某的现实情况和提出的意见向惠安某银行作了反馈,做通银行工作,通过线上沟通确定了分期还款协议。 苏良伟同时为徐某启动跨域联动协作通道,根据徐某反馈其务工所在地在福鼎市城区离福鼎市法院本部最近,与福鼎市法院审管办沟通,让徐某在福鼎市法院本部签订调解协议解决了本案纠纷。 (张芯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