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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法院妥善解决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2021-05-06 11:51:1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索赔陷僵局 法官倾心解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6日讯 “为民办实事,司法有担当。”日前,当事人家属蔡先生将一面镌绣着这十个金黄大字的锦旗送到惠安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黄 翠煌法官办公室,感谢其坚持不懈努力调解,妥善解决了母亲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及时让母亲拿到了护理治疗费用。

事情要追溯到2011年1月21日。当日,被告庄某驾驶登记在雇主许某名下的小汽车将蔡先生的母亲原告刘某撞倒,造成刘某受伤和 小汽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庄某负本事故主要责任,刘某负次要责任。刘某经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司法鉴定为三级伤 残、护理依赖为完全护理、护理期限为终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011年12月15日,刘某诉至法院,经调解,车主许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05000元,车辆保险公司赔偿刘某各项经济损失346550元, 同时根据刘某的年龄和健康情况,确定支付刘某10年护理费用。护理期限届满后,如需继续护理可另行起诉要求支付护理费。

今年1月22日,因护理期限已满,刘某目前仍继续卧床需要护理,故诉请要求被告继续支付剩余的10年护理费。

在通知被告应诉后,被告庄某到庭反映,其本人目前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原雇主许某已去世多年,其家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均已移民海外。

案件审理陷入僵局。如果依平时处理类似案件的做法,原告应申请追加许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许某一家据说 已全家移民国外,涉及涉外调查取证、送达需要相当长时间。

有没有可能通过第一被告庄某将本案情况转达给许某家人?于是,承办该案的法官黄翠煌通知庄某到庭说明利害关系。庄某表示会 配合法院工作,但称他本人自从雇主许某去世、许某家人移民海外后,也没有再联系了。经多方了解沟通,了解到许某的一个外甥 女还和许某的弟弟(也移民国外)有联系。黄翠煌随即要求庄某通过她与在国外的舅舅联系,最终通过许某弟弟联系上许某家人。 经多次讲明利害关系、沟通调解(由其外甥女通过微信沟通),许某家人同意在保险理赔之外另行赔偿原告202000元,然后案结事 了。

因疫情关系,许某家人表示不便回到国内处理此事。黄翠煌再次做通各方工作,由第一被告庄某负责经手赔偿款的落实,但讲明调 解书的履行人系庄某。

4月7日,各方在黄翠煌法官主持下签订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剩余保险理赔款198000元,庄某承担赔偿202000元,合计40万元 。目前,庄某负责的202000元已转到原告刘某账户上。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苏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