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司法+” 助力环境修复 南平建阳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污染环境案
2021-05-17 12:42:5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7日讯 近日,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污染环境案件。该案是建阳法院首例以被告人自愿认购碳汇方式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案件。综合本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后果、认罪悔罪态度,分别判处被告人徐某华、朱某锦、张某炎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徐某华、朱某锦、潘某、张某炎租赁了位于建阳区将口镇某村的一处场地并建设了厂房,然而四人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和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工人在该厂房内从事元器件熔炼加工。 2020年4月27日,因加工过程造成大量废气,南平市建阳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加工厂进行查处。2021年3月10日,该案进入到审判阶段,适逢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法院试行环境资源类案件被告人以认购碳汇方式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通知》,于是,承办法官马上约见四被告人,向四被告人释明其犯罪行为的危害后果及认购碳汇的内涵、价值和法律属性。 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解释,朱某锦、潘某、张某炎主动提出要认购碳汇。在检察官、律师的见证下,朱某锦、潘某、张某炎分别在“一元碳汇”中自愿认购碳汇20000千克,价值2000元,对受损害的生态环境进行替代性修复。 被告人积极预交了罚金,体现其认罪认罚态度。综合本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后果、认罪悔罪态度,遂作出如上判决。 (通讯员 廖淑芳 沈丽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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