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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1年5月15日公告

2021-05-18 14:58:5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罗庆:

本院受理原告新罗区宏轩机电产品经营部与被告罗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802民初24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罗庆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新罗区宏轩机电产品经营部货款188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罗庆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速裁组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5日

福建雷立建材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蒋梦杰与被申请人福建雷立建材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2020)榕仲受702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1年4月9日作出(2020)榕仲裁702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5月15日

福州旺家香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李波诉你单位有关拖欠工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台劳人仲案字[2021]第204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为2021年7月27日上午11时20分)。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三楼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仲裁科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委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5月15日

福州旺家香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罗秀华诉你单位有关工资、赔偿金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台劳人仲案字[2021]第203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为2021年7月27日上午10时00分)。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三楼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仲裁科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委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5月15日

福州旺家香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江陈青诉你单位有关工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台劳人仲案字[2021]第202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为2021年7月28日上午10时20分)。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三楼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仲裁科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委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5月15日

福州旺家香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陈雪玲诉你单位有关工资、赔偿金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台劳人仲案字[2021]第205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为2021年7月28日下午15时00分)。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三楼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仲裁科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委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5月15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兴福联大酒楼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0月17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7020054250;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6日),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兴福联大酒楼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5日

福州旺家香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刘艳玲诉你单位有关工资、赔偿金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台劳人仲案字[2021第199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为2021年7月28日上午9时00分)。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三楼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仲裁科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委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5月15日

福州旺家香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高信燕诉你单位有关拖欠工资、赔偿金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台劳人仲案字[2021]第201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为2021年7月27日上午10时45分)。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三楼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仲裁科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委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5月15日

福州旺家香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陈燕萍诉你单位有关工资、赔偿金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台劳人仲案字[2021]第200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为2021年7月27日上午9时00分)。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三楼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仲裁科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委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5月15日

公 告

本院已于2021年4月20日裁定受理福建三明明友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福建协胜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建三明明友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福建三明明友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1年6月15日前,向管理人(地址:福建省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95号三楼,福建协胜律师事务所,债权申报联系人:黄清水,手机号码1896533156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6月28日10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5日

遗失声明

泉州泉港林丽华小吃店不慎遗失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月8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5050025370;有效期至:2023年1月7日),现声明作废。

泉州泉港林丽华小吃店

2021年5月15日

声 明

明溪县胡坊镇洋地村用水者协会原会长张有和触犯法律,被羁押判刑(《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1〕明刑初字第13号)。其经手的以下票据无从查明: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收款票据使用情况(社团专用)一本,注册号LDPJ,发票号码:00961451-00961500。现登报声明,自登报之日起,若出现上述票据号码开出的票据,均为无效票据,该票据所产生的任何权责与本单位无关。

明溪县胡坊镇洋地村民委员会

2021年5月15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5月12日的股东会决议,宁德市楚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人:程本良

联系电话:18359086119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瀛州新村北四弄1号

宁德市楚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5日

遗失声明

长乐市星达印刷厂不慎遗失长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6月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579271888A,现声明作废。

长乐市星达印刷厂

2021年5月15日

遗失声明

台江区美雪家小吃店不慎遗失公章(编号:3501330028031)、财务专用章(编号:3501330028044)各一枚,现声明作废。

台江区美雪家小吃店

202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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