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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法院妥善化解一起跨省买卖合同纠纷

2021-05-24 12:54:29 来源:福建法治报

“云端”跨域调解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4日讯 “感谢王一心法官费心劳神多次给远在贵州的我司搭建调解平台,为南安市人民法院审判队伍对营商环境、为民办实事的工作格局和初心点赞。”近日,南安市人民法院收到了贵州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寄来的一封感谢信,感谢该院法官王一心耐心调解,化解了贵州某公司与泉州市某制造公司的跨省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0年3月27日,贵州某公司与泉州市某制造公司签订了一份《定购合同》,约定贵州某公司向泉州市某制造公司购买一套水泥砌块成型机及相关配套设备,后泉州市某制造公司交付设备并进行安装调试,但双方因设备纠纷协商未果,贵州某公司向南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泉州市某制造公司依法提起反诉。

受理该案后,为妥善化解纠纷,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王一心通过“移动微法院”隔空“对话”,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积极促成双方和解。

在沟通过程中,王一心法官了解到,双方的主要争议点在于,贵州某公司认为,双方签订涉案设备购买合同的目的在于控制成品的成本盈利,但事实上根本无法达到贵州某公司的目的,且打砖机设备安装后,成本明显较大,收砖设备频发出现不同程度问题,而泉州市某制造有限公司则主张贵州某公司拖欠货款、模具款。

又由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沟通存在问题,泉州市某制造公司书面承诺收砖机设备匹配大砖机成本控制上限,但当贵州某公司工作人员多次与泉州市某制造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微信上沟通设备故障问题时,不仅一直未解决问题,且泉州市某制造有限公司还通过密码锁远程将设备进行上锁,导致其无法使用。

在详细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后,王一心法官对案件无争议事实及双方的主要分歧点进行梳理后,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并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经过调解,贵州某公司和泉州市某制造公司逐渐缩小分歧,都愿意各退一步。

4月18日,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并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贵州某公司将在2020年3月27日签订的《定购合同》中的该套收砖机设备退回泉州市某制造公司后,泉州市某制造公司置换给贵州某公司一套与2020年3月27日签订的《定购合同》中同款新的打砖机设备。至此,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撤回本反诉。

把司法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结合起来,这是南安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连日来,南安法院用司法温度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真正做到为企业排忧解难,全面助力经济发展。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林晓蓉 张静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