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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检察院司法救助一名未成年刑事被害人

2021-05-28 12:09: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护航“小花”健康成长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8日讯 “很感谢检察院帮助我孙女,我会好好利用救助金,让小花能好好学习,快乐成长。”近日,平和县检察院收到一起司法救助家属的感谢信,感谢该院积极为其孙女小花开展司法救助。

小花是一名年仅7岁的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家中没有父亲,而其外祖父和母亲又均身患残疾,属低保户,母亲还患有精神分裂症,且还有一个年仅4岁的弟弟。多年来,即使母亲常年在外打零工维持家庭生计,但小花家的生活仍十分困难,去年底案件的发生更是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为照顾小花,外祖父不再外出务农,母亲也是三天两头请假回家,严重影响工作,2020年小花家全年收入仅2万余元。

平和县检察院了解到小花的困难情况后,认为小花一家虽然不是因案直接致贫,但案件的发生确实影响她们的生活,便拟对其进行司法救助。为此,该院邀请请县妇联及共青团工作人员共同赴小花家中进行探访,实地了解核查小花在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

2021年3月24日,平和县检察院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共青团、县妇联代表及被害人所在村干部参与听证会,最终经过评议和表决,一致同意对小花进行救助。

此后,为了保障救助力度,平和县检察院将该案情况上报漳州市检察院,获得了漳州市检察院的联合救助。而鉴于小花外祖父年老体弱,母亲常年外出,救助资金监管存在问题,在征得小花外祖父同意并和当地村委沟通后,两级检察院建立了由监护人、检察机关、村委会三方参与的资金监管机制,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专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4月份,两级检察院将4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了小花外祖父手中。

同时,平和县检察院还联合了有关部门,组织采取多元化救助措施,由县妇联安排“春蕾”安全员对小花开展定期不定期上门探访,由团县委安排心理老师为小花进行心理疏导,学校安排“送教上门”活动为小花提供课后辅导,村委则赠送书桌、台灯等学习用品给小花,确保了此次司法救助效果最大化。

据悉,近年来,平和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该院更是以党史学习教育为牵引,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平台,积极转变司法理念,树牢为民初心,有效解决群众急难问题,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传递检察机关司法温情。

(本报记者 黄杰 通讯员 黄莺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