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举报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 最高奖励50万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9日讯 6月7日,厦门市公安局向社会发布《关于提高偷越国(边)境案事件线索举报奖励标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群众举报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最高可一次性奖励50万元。 《通告》明确了公安机关提高偷越国(边)境案事件线索举报奖励的标准,即对提供有效线索协助查处或破获涉及偷越国(边)境类案件的,每起奖励1万元,查破案件中每查获1名偷越国(边)境人员追加奖励5000元。举报组织、运送偷越国(边)境犯罪并从中查获偷越国(边)境人员3名以上(含本数)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举报用于组织、运送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船舶或其他交通工具,并从中查获偷越国(边)境人员10到30名(含本数)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30名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此次发布的《通告》针对的是所有涉及出境、入境的偷越国(边)境行为,即涵盖个人偷越国(边)境,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为偷越国(边)境提供条件,协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协助、容留、藏匿偷越国(边)境人员等。《通告》还明确,群众对同一起案件的举报不重复奖励,按最高标准执行。对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及时兑现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人身安全。 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举报方式、相关政策和奖励标准: 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与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严厉打击我市沿海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营造安全稳定的沿海治安环境,现就提高偷越国(边)境案事件线索举报奖励标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提供有效线索协助查处或破获涉及偷越国(边)境类案件的,每起奖励1万元,查破案件中每查获1名偷越国(边)境人员追加奖励5000元。 二、举报组织、运送偷越国(边)境犯罪并从中查获偷越国(边)境人员3名以上(含本数)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举报用于组织、运送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船舶或其他交通工具,并从中查获偷越国(边)境人员10到30名(含本数)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30名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四、对同一起案件的举报不重复奖励,按最高标准执行。 五、对是否符合奖励情形的认定由公安机关负责。 举报电话:110,0592-5781666 受理单位:厦门市公安局 举报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99号市公安局海防支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公安局 2021年6月1日 (记者 叶蔚蓉 通讯员 厦公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