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民检察院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2021-06-09 15:06:5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9日讯 日前,永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林长办公室签订《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共同推进森林资源保护的意见》,探索建立“行政+检察”模式,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协力推动林业生态环境保护。 该《意见》明确通过建立工作联系、信息共享、咨询协作、诉前督促、判后反馈5个方面协作配合机制,逐步探索和完善林业生态环境治理与司法保护协作协同,依法打击破坏林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完善“林长+检察长”长效机制建设,充分落实生态检察、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统筹各方力量、密切协调配合,形成保护森林生态环境资源合力。 |
精华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