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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多部门构建“春蕾安全员”工作机制

2021-06-21 15:33:2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1日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推进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春蕾儿童保障工作格局,日前,永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关工委、民政局、妇联制定《关于加强“春蕾安全员”工作机制并建立“春蕾安全员”工作队伍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了解,该《意见》要求各乡镇街道均应组建一支“春蕾安全员”团队,主要由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妇联主席和执委、村(居)委会儿童主任、关工委主任组成,可以吸收其他儿童保护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热心儿童保护事业的志愿者等组成;“春蕾安全员”团队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逐人登记建档并进行儿童生存发展环境评估,分为环境安全、环境关注、环境危险三个等级。其中,对儿童生存发展环境评估为危险等级的儿童,“春蕾安全员”应及时联系其监护人,并将该情况及时报送乡镇(街道)妇联,乡镇(街道)妇联应及时与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取得联系,有效防止危险的发生或及时制止侵害行为的扩大,同时将该情况上报妇联和检察院。

此外,《意见》还明确加强对春蕾儿童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 检察院、关工委、民政局和妇联应适时协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春蕾安全员”进行儿童安全知识及紧急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提升“春蕾安全员”的儿童保护能力,共同推进春蕾儿童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林锋 许旭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