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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份不同主体联合制发“督促监护令” 助“问题儿童”重返校园

2021-06-22 15:58: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2日讯 一个14周岁的孩子,在短短几个月间的变化会有多大?2021年6月11日,在小松(化名)即将年满14周岁的前一天,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举行了一场特殊的“督促监护令”颁发会暨“检察长训诫会”。据悉,这是全省首份不同主体联合制发的“督促监护令”,检察机关将依托全省首家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因人施策、合力督促。

小松父母离异,小松跟随父亲和奶奶共同生活。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小松屡次违反校规校纪,甚至发生“临界犯罪”行为。为引导孩子回归正途,学校穷尽了各类教育手段,包括多次谈心谈话收效甚微,也曾多次联系小松父亲希望到校沟通协调提出解决办法,都被屡次拒绝。

最后,学校为和家长约谈而不得不通过派出所强制传唤其监护人。在经过强制传唤和多次与家长沟通无果情况下,学校想到了寻求国家公权力的帮助。

2021年6月1日,全省首家统筹整合区直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等力量,探索构建涵盖社会调查、观护帮教、社区矫正、监护干预、未成年人救助等工作在内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在福州市晋安区挂牌成立。

该中心帮助的正是小松这种类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刑事处罚,区属校园内有“临界犯罪”和屡次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等及其他需要帮教、救助的未成年人,以及小松父母这类在未成年人家庭中存在监护缺失、需要制发《督促监护令》和指派社工监督未成年人家庭履职的。小松家庭也成了中心帮教、救助的第一个“一对一”帮教家庭。

晋安区教育局在接到小松学校的请求后,向检察机关发出了“联合行动信号”。6月11日,由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学校、社工组织及家庭教育指导师共同参与的“督促监护令”颁发会和“检察长训诫会”在晋安区检察院召开,该院检察长陈喆向小松的监护人宣告送达全省首份由检察机关、教育部门等不同主体联合制发的“督促监护令”。

“14岁的孩子正值青春期,是人生的转折点、关键时刻,家长的陪伴和以身作则十分重要。我们将合力帮助家长学会了解孩子想什么、为什么,掌握更科学的教育引导方法。”训诫会上,检察长陈喆语重心长的话,让大家都陷入思考。

陈介绍,这次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后,由晋安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的社工组织和福建省心理协会的家庭教育指导师为小松的监护人提供强制亲职教育。

训诫会上,教育局的领导就小松学校掌握的一些情况向监护人进行了核实,并对家长未能及时掌握小松交友信息、生活习惯、主要社会行为等提出纠正意见,校方和老师也对小松回归校园表示欢迎。

小松的父母在训诫会上作了认真表态,一定全力配合做好孩子的行为矫正工作,配合做好强制家庭亲职教育。小松也表态想继续完成好学业,努力改变成为一名思想上进、行为端正、人格健全、对社会没有危害的人。

训诫会结束后,小松及其父母共同观看了法治教育片《同桌的你》,并接受社工和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帮助。指导师结合“督促监护令”有针对性地提出亲子谈话建议、每周定期汇报监护情况、带孩子清洗纹身及摈弃不良习惯、引导谨慎交友、共同学习法治教育视频等方面的专业指导,为后续提供“一对一”固定观护帮教做足准备。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程慧 邱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