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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法院宣判一起非法采矿刑附民公益诉讼案

2021-06-23 10:28: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3日讯  日前,由福州海警局侦办的1起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杨某、庄某等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八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被判处共同赔偿海洋生态资源损失及修复费用共计人民币980866.91元。

2019年12月19日,福州海警局派遣执法艇在闽江口附近海域查获1起涉嫌非法采矿案,现场抓获嫌疑人7名,查获涉案海砂约4974.6吨,后该局迅速组织执法力量分赴福州连江、漳州龙海等地对该案进行进一步查证。经查实,2019年10月至12月期间,杨某、庄某、郑某等3人为采砂牟利,驾驶租用的“远泰889”采砂船,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先后在西犬岛附近海域累计盗采海砂5万余吨。

在起诉、审判阶段,福州海警局与当地检法部门多次探讨研究,确定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对杨某等3人进行起诉,并委托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国务院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等部门对上述被告人在西犬岛附近海域非法采砂的行为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情况及修复费用开展评估。

经评估,杨某、庄某、郑某等人近岸海域采砂的行为除直接导致砂资源流失外,还对采砂区域海洋生态和海岸生态环境造成损失,整体影响价值为980866.91元。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对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八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被判处共同赔偿海洋生态资源损失及修复费用共计人民币980866.91元。

(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张立宋 吴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