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平潭交警支队约谈事故公交企业

2021-07-05 12:15: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5日讯 近日,平潭交警支队约谈平潭综合实验区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平潭闽运公司)相关负责人,针对此前发生的公交车致人受伤的事故,要求该公司做好善后,务必要吸取事故教训,对照问题进行整改,保障好客运交通安全。

6月12日09时30分许,平潭闽运公司驾驶员吴某驾驶公交车至流水中学小学公交站时,未查明车内乘客下车情况,在车门打开状态下起步,致使在车内行走准备下车的林某娇失去平衡,跌落地面,造成林梅娇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平潭公安局交管部门调查,本起交通事故在公交车靠站时,驾驶员因未在关闭车门后起步,导致开门行车的状态,致使事故发生,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根本原因。

在约谈中,平潭交警告诫平潭闽运公司要严格落实客运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教育,在预防车上乘客事故方面,要注意做到缓慢通过颠簸路面,车辆制动要柔,进出车站要缓,驾驶员要保持好心态。

针对交警提出的建议,平潭闽运公司负责人表示会处理好善后,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记者 陈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