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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检察院依法追诉三名罪犯遗漏罪行

2021-08-06 16:15: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6日讯 近日,松溪县检察院在审查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发现正在监狱服刑的3名罪犯在判决前存在漏罪,依法向松溪县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董某、黄某、叶某因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分别于2020年11月13日被松溪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均在监狱服刑。2021年5月,松溪县检察院在审查刘某等人电信诈骗、敲诈勒索一案时,发现已判决的董某、黄某、叶某于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间,伙同刘某等人在福州市、松溪县等地,通过购买、租用微信账号进行虚拟定位,以提供“小姐”上门服务为由,骗取全国多地被害人的住宿地点、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再联系并诱骗被害人预先支付“小姐”上门的“服务费”“保证金”等费用。

松溪县检察院发现董某、黄某、叶某3人均存在漏罪,其中董某诈骗28000余元、黄某诈骗48000余元、叶某诈骗20000余元,遂要求侦查机关依法补充移送审查起诉,经多次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日前,董某、黄某、叶某已被押解回松溪县看守所等待审判。

(李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