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检察院集中处理历年滞留涉案物品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0日讯 近日,为进一步整治司法办案中的顽瘴痼疾,光泽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案件管理检察官根据省检察院《关于报送涉案财物情况的紧急提示》《福建省检察机关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处置工作方案》以及南平市检察院《关于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共计排查和清理历年滞留涉案物品15件。 因涉案物品滞留时间久远,案件管理部门人员通过调取案卷内档,对照涉案财物的标签,核实每一件涉案物品的原案件承办人、案件类型、判决情况等信息,共核实清楚涉案物品6件,都是多年前生效判决且执行完毕的轻罪案件作案工具,其余均为无法查明的涉案物品,随即主动对接相关单位职能部门,提出处置涉案物品销毁预案。 根据对接情况上下沟通多方协调,明确提出将涉案土铳移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其余涉案物品联系定点物资回收公司集中统一销毁的方案。方案明确了销毁时间地点、销毁方法、运输车辆、销毁现场警戒、监督以及销毁记录等实施方法,确保专项清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通过对滞留涉案物品的一次性全部清理,对今后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活动中更好的加强对涉案财物规范保管、顺畅移送、及时处置等方面起到重要推进作用,有利于保障执法司法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游丽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