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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1年8月11日公告

2021-08-13 10:14:58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21年8月2日01时,我局于闽江口附近海域查获两艘正在过驳成品油的钢制船舶。经查,船舶1为无船名船号铁质渔船,长约30米,宽约6米。船舶2为无船名船号钢制油船,长约23米,宽约4.5米。现依法对该船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该船船主携带相关船舶有效证件材料到福州海警局认领,逾期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591-83296110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东街村坑里188号

福州海警局

认领公告

2021年7月20日18时50分许,我单位在青山岛附近海域(26°36.28N,119°45.55E)查获一艘无船名船号“大飞”(船长约13米、宽约2.5米,船上有三台主机,船上空载)。查获时未发现该船舶相关证书。此后,经多方调查仍无法查证该船所有权人。现依法予以公告,请该船舶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我单位认领并说明情况,逾期未认领的,将依法予以处置。(联系电话:15210025955 0593-8507110,联系地址:宁德市霞浦县北壁乡东冲村118号)

宁德海警局霞浦工作站

2021年8月11日

认尸启事

2021年8月8日16时许,泉州海警局惠安第一工作站接惠安县公安局崇武边防派出所转警,在惠安县尖峰屿附近海域发现1具男尸,身高168cm左右,上颌牙齿有一颗假牙,体表无明显外伤,身着灰白色上衣,黑色短裤,未发现其它相关身份证件等物件。经我站派员走访周边群众及发布协查通报,截至目前,仍不清楚该尸体的具体身份信息,现该尸体暂放在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殡仪馆,望其家属发现情况后及时认领,过期将按相关法律程序处理。

联系地址:福建省惠安县崇武镇大村沙湖458号

联系电话:0595-28226110 联系人:林警官

泉州海警局惠安第一工作站

2021年8月11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8月9日公司股东会决议,福建顺昌七台名山文化开发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9000.988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50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8020943899 联系人:王建置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城南东路东4号

福建顺昌七台名山文化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1日

钟明辉、邱雯婷:

本院受理原告信和(福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钟明辉、邱雯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602民初23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1日

福建省明溪县远泰煤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罗庆祝与被告福建省明溪县远泰煤业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诉求:确认原告与被告自2016年7月至2016年10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证据副本、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审判流程公开告知书、诚信义务告知书、廉政风险防控提示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将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1日

雷秀容: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县支行与被告雷秀容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3日

王义同: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县支行与被告王义同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3日

王伏建: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县支行与被告王伏建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3日

罗华:

本院受理(2021)闽0403民初981号原告俞婷与被告罗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1日

 

魏启胜: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与魏启胜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81民初1829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1日

王秀丽:

本院受理的黄玉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481民初126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1日

分公司注销公告

光大国际建设工程总公司福建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579262367P。鉴于光大国际建设工程总公司破产清算的实际情况,管理人将依法注销该分公司。为保障该分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请对该分公司享有债权、债务的相关方于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光大国际建设工程总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申报联系人:孟幻律师电话:18810819163。逾期申报,导致的法律后果,将由相关方承担。

特此公告!

光大国际建设工程总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1年8月11日

缪俭: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与被告余国礼、缪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件号为(2021)闽0481民初2417号,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1.解除原被告签订的2010年建明永个房借字414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2.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息91468.81元及继续支付2020年6月5日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3.原告对被告提供抵押的永安市荣兴路12号1-101室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1日

赖道伟:

本院受理原告马永东与被告赖道伟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装修退款5000元及违约损失(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于2021年11月22日下午15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20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1日

张肖:

原告何雪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02民初8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张肖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何雪清偿还借款970000元;二、张肖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何雪清支付利息135951元;三、张肖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何雪清支付违约金159185元;四、驳回何雪清的其他诉讼请求。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原三明市梅列区梅列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1日

张春晖:

本院受理原告胡守云与被告张春晖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原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办公区)科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1日

林友东:

原告赖斌与被告林友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02民初912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1日

林友东:

原告赖斌与被告林友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02民初913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1日

卢圣潼、福州丽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胡守云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402民初17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北部)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1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8月10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南平市延平区闽茂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2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5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8186531332

联系人:任梦娟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水南街道东岭路145号7号店

南平市延平区闽茂农业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1日

公告

(2021)闽0402民催1、2、3、4、5、6号

原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11日立案受理申请人申请人福建省明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原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对福建省明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遗失的银行汇票六张,号码分别为:“1030004220320411(票面金额8000元、出票日期2014年4月8日)”、“1030004221103258(票面金额8000元、出票日期2015年4月22日)”、“1030004221103426(票面金额4500元、出票日期2016年1月28日)”、“1030004221103147(票面金额7000元、出票日期2014年9月11日)”、“1030004221103238(票面金额5000元、出票日期2014年12月31日)”、“1030004221103196(票面金额7000元、出票日期2014年11月12日)”,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因行政区划调整,原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合并成立新的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本案由新的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30日分别作出判决:一、宣告申请人福建省明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分别为:“1030004220320411(票面金额8000元、出票日期2014年4月8日)”、“1030004221103258(票面金额8000元、出票日期2015年4月22日)”、“1030004221103426(票面金额4500元、出票日期2016年1月28日)”、“1030004221103147(票面金额7000元、出票日期2014年9月11日)”、“1030004221103238(票面金额5000元、出票日期2014年12月31日)”、“1030004221103196(票面金额7000元、出票日期2014年11月12日)”六张银行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福建省明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1日

李加永:

本院受理(2021)闽0428民初813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 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 等材料。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原告信用卡本金4486.68元、利息余额364.17元、费用515.3元( 暂计至2021年3月23日止)并支付从2021年3月23日起至判决确定还款日的利息和费用按《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金卡及普卡领用合约》约定计算的利息与罚息并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 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 裁判。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1日

 

遗失声明

泰宁县城市之光灯饰店不慎遗失原泰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08年12月1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现声明该执照正本作废。

泰宁县城市之光灯饰店

2021年8月11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8月7日股东会决议,三明市杰希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3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权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358388088

联系人:黄鑫晟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34号8幢201室

三明市杰希特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1日

遗失声明

福清市晶晶推拿店遗失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营业执照一份,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10015100239200,现声明作废。

福清市晶晶推拿店

2021年8月11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8月10日股东会决议,福建宁德云景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2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3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8650566331

联系人:卞恒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桐城街道山水名都L3-106室

福建宁德云景装饰工程

设计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1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8月10日成员大会决议,福建省建瓯市东游镇张屯村涵轩农业专业合作社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30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5892172553

联系人:张明发

地址:福建省建瓯市东游镇张屯村张厝巷5号

福建省建瓯市东游镇张屯村

涵轩农业专业合作社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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