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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抚养费 法官劝诫护亲情

2021-08-23 15:14:3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3日讯 “谢谢法官,女儿的抚养费我已收到了。”日前,唐某特地打来电话感谢尤溪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原来,周某与唐某婚后育有一女小周,因夫妻感情不和,周某诉请离婚。在尤溪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周某与唐某自愿离婚,婚生女小周由唐某抚养,周某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直至小周能独立生活止。

调解书生效后,周某未向唐某支付抚养费。唐某向尤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周某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共计82600元。

尤溪法院立案执行后,对周某采取了冻结银行账户等执行措施,并多次打电话给周某,释明法律规定,希望周某放下双方宿怨,从维护亲情角度出发让小周有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支付拖欠的抚养费。

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周某主动联系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支付了抚养费。

(詹学积 张尚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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