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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

2021-09-01 11:54:4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日讯 近日,漳平市检察院联合漳平市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医保局、乡村振兴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制定《关于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构建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社会帮扶等协同救助格局,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该《意见》共19条细则,详细规定了司法救助原则、适用对象、线索移送、部门分工、跟踪回访、联席会议等内容。《意见》指出,要以检察院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为切入点,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国家司法救助和社会协同救助。检察院负责制定方案、协调联络和组织落实;其他部门根据职能综合运用经济救助、生活安置、帮助就学就业、心理干预等措施协同配合。

《意见》还规定,各部门做好救助衔接工作同时,要跟踪回访,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工作情况,切实解决司法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避免因案致贫、返贫。

(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林福财 凌丽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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