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未写借条 情侣对簿公堂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日讯 女子王某仅凭银行转账凭证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偿还借款50万元,这钱能要回来吗?日前,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了一起原告王某诉被告李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2021年5月,王某诉至蕉城法院,要求李某归还借款50万元。据王某陈述,四年前,李某以养殖需要资金为由向其借款50万元,同日,王某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50万元借款支付至李某银行账户,后经多次催讨,李某拒不还款。 可李某却辩称,仅有汇款凭证,无借条不能证实系借款关系,实际上,王某转的款项为赌博款。其已于2020年8月向霞浦县松港街道派出所自首,目前警方已在调查。 为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前往松港派出所调取李某的询问笔录等材料,后经多方了解,方知原被告双方原系男女朋友关系,借款时,王某基于信任并未要求李某出具借条。另一方面,承办法官通过多次询问李某,并结合从派出所调取的询问笔录、入住记录等信息,明显可知李某陈述漏洞百出,能够确认其企图通过谎报案件的方式逃避债务。至此,该起借贷案情终于水落石出。 在了解了案情的基础上,承办法官抓住调解时机,向李某说理析法,陈述利弊。经过一番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以李某分期还款的方式了结了该案。 (叶雨香 冯秀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