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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2021-09-06 13:14:2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5日讯 日前,漳平市检察院、漳平市林长办公室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林长办统筹协调的职能,健全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助推漳平生态文明建设。

《意见》在明确派驻林长办检察工作联络室职责的基础上,提出共建共治、互补互促、突出重点的原则。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林长办要相互移送线索、协作配合取证,结合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及群众关注焦点问题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活动;检察院要建立快速办案通道,依法快捕快诉涉林案件,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促使被告修复受损生态;林长制成员单位应及时录入执法办案信息,协同建立森林资源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组织开展生态修复验收工作。

此外,《意见》对明确联络员、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调研交流、宣传培训上提出具体要求。

(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李晓都凌丽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