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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法院发出首份护鸟令

2021-09-08 12:27:1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8日讯 近日,尤溪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巡回法庭走进九阜山自然保护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告人叶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责令被告人叶某按照护鸟令自觉履行保护鸟类的义务。

据悉,此份保护令是尤溪县人民法院发出的首份护鸟令。

原来,四年前叶某在尤溪县南门菜市场看到一只幼年画眉鸟很是喜欢,便出资买回家中饲养 。2021年3月的一天,叶某在其经营的理发店内以350元的价格将画眉鸟出售给杨某。

经鉴定,叶某出售的画眉鸟,属于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2021年7月13日,尤溪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其大队对扣押的野生动物进行放生。

(刘尔威 张尚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