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永定法官助老人讨回4万元欠款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8日讯 日前, 一起民生案件,两位高龄老人,经过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法官三年的不断执行,40000元终于执行到位。 原来,2017年初,老谢以经济周转为由,向老郑借款40000元,并约定了月息800元,6个月内归还。但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老谢却多次以无钱为由拒绝还款,老郑无奈之下向永定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判决生效后,老谢依旧没有履行还款义务。2019年初,老郑向永定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虽然执行干警并未查询到老谢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迫于强制执行的威慑力,老谢表示希望和老郑达成和解,并立即支付5000元。考虑到老谢已年近七旬,且双方本又相熟,在法官的组织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老谢按照和解协议磕磕绊绊履行到2021年6月,还剩6200元的时候,他开始找各种借口敷衍执行法官。 面对老谢的屡次敷衍,承办法官孔祥村和法警队政委黄启明决定趁着清晨拘传老谢。随着时间的推移,原本满不在乎的老谢慢慢开始着急了,打了数十个电话后,终于在午饭前凑齐了6200元。执行干警在收到老谢凑齐的6200元后,立即通知老郑,并在核实确认账号后将款项汇给老郑。 “法官,谢谢你们,了却了我的一桩心事。”历时三年终于将全部借款索要回来的老郑紧紧拉着法官的手。 (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陈立烽 蓝秀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