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蕉城法院审结一起伪造公司印章非法牟利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3日讯 近日,宁德蕉城法院审结一起伪造印章为违章建筑申请用电立户非法牟利案件,判处被告人池某贵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责令被告人池某贵于判决生效之日退出赃款人民币10.8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今年1月13日,国网宁德供电公司稽查专业排查出某通信集团宁德分公司(以下简称“某通信公司”)存在名下电费关联户短期内新增较多的异常情况,并向该公司反映,某通信公司经了解情况后发现公司公章被人私刻,1月15日,某通信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3月17日,池某贵被古田县公安局抓获。 据调查,2020年9月,某通信公司电力抢维和转改直项目负责人池某贵,私刻某通信公司的公章及法人私章,11月至12月间,池某贵以需要安装通信基站电力电表为由,使用上述伪造的印章为蕉城区内十栋违章建筑的民房以某通信公司名义,向供电公司申请用电立户,非法获利人民币10.85万元。 长期以来,国网宁德供电公司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部署,政企联合严厉打击“假公章”违法犯罪行为,真心真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响应宁德市蕉城区2021年“创城”号召,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供电力量。 (廖建伟 郑瑞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