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法院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
2021-09-15 11:14: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5日讯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出台《司法服务首问责任制实施办法》。 据悉,《司法服务首问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了服务对象来办理、问询事务、电话咨询时接触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并在窗口部门设置首问责任岗;明确首问负责人职责,能当场解决的立即解决,无法当场解决的帮助联系指引,不属于法院职责范围内的耐心解释。 同时,明确责任追究,将首问负责制纳入年底绩效考评,对未及时移交拟办事项、推诿扯皮、态度冷漠等予以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此外,还设置了司法服务首问负责制登记表,各首问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提升司法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郑慧洁 郑锦利) |
精华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