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违规储存危化品 仨嫌疑人被批捕

2021-10-09 12:53:4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8日讯 相邻的房子都住着人,他们却在民房内储存了近50吨危险化学物品……近日,厦门市翔安区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危险作业罪的施某设、张某坤、陈某坤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据悉,这是自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以来,厦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第一起危险作业案。

今年7月,厦门某商贸有限公司被查获在翔安区内厝镇某栋民房内擅自储存危险化学品清漆、稀释剂、固化剂等约50吨。“该民房其他楼层和相邻房子内均有居民居住。”承办检察官表示,该公司虽然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其违规储存行为造成高度危险。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施某设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坤、陈某坤作为该公司管理人员,共同决定租赁普通民房用于存放上述危险化学品,3人行为已涉嫌危险作业罪。因此,翔安区检察院对施某设、张某坤、陈某坤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列明继续补充侦查提纲,依法从严从快打击该类犯罪活动。

检察官提醒,清漆、稀释剂、固化剂等属于危险化学品,如果储存不规范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有可能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记者 叶蔚蓉 通讯员 张少琦)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