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促司法公正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9日讯 今年以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廉洁。 据介绍,该院通过教育整顿例会、部门学习会议、全院警示大会等,传达学习“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同时,制作宣传展板,循环播放“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让全体干警学深悟透,深化对“三个规定”的学习理解,养成应报尽报的行动自觉。 为加强政策宣导,做好自查补报,该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各部门做好“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导,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2018年以来执行“三个规定”情况进行自查补报,切实做到主动填报、如实填报、即时填报、应报尽报。 此外,该院还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办案工作区制作悬挂“三个规定”宣传栏,通过LED屏播放宣传视频和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让群众了解检察机关“三个规定”的相关内容,引导群众通过12309等合法途径查询、反映情况等。该院全体工作人员还签署《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公开承诺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维护司法权威。 (吴芳鹏 林嘉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