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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建立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2021-10-22 11:05:1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2日讯 近日,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区财政局、洛江生态环境局、区税务局、区市监局、区工商联和区贸促会制定《关于建立泉州市洛江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泉州市率先建立了该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实施细则》共计四章三十九条,对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的组成和职责等作了规定,明确由检察机关、财政部门、工商联牵头会同司法行政等部门组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由工商联负责管委会的日常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启动采取检察机关依照职权商请和当事人主动申请两种方式,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负责选任第三方组织,针对涉案企业的合规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并最终出具合规考察书面报告,以此作为检察机关依法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起诉或不起诉以及是否变更强制措施等决定的重要参考根据。《实施细则》还明确了第三方组织及其组成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经费保障和责任追究等,同时规定了巡回检查、联席会议等多项制度。

此外,为进一步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的工作职能,统筹推进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依法规范有效运行,八家单位还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泉州市洛江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旨在以开展联席会议为契机,围绕日常联系、联合调研、信息共享、宣传培训等四个方面,立足各成员单位自身优势和资源加强研究协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记者 肖赣 通讯员 汪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