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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检察院成功化解争议 1519平方米耕地恢复原貌

2021-11-03 15:08: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3日讯 近日,浦城县检察院成功推动一起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2019年3月,占某未经有权机关审批,擅自在浦城县某乡镇租用集体土地建设制砂场,并用村民建房挖出的废石料夯实运输砂石料通道,同时将2公分厚的钢板铺在地表上架设制砂设备等,造成耕地地表破坏,土地被非法占用。县自然资源局对占某作出了行政处罚,责令占某拆除架设在耕地上的制砂机器设备,恢复种植条件,并罚款2.7万余元,但占某只履行罚款处罚。

2020年7月,在催告无果后,县自然资源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截至2021年6月,仍未有进展。浦城县检察院在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发现该起案件,遂通过实地走访、联席座谈深入了解案件事实、执行不到位原因及当事人诉求,并组织县自然资源局、乡镇党委、村干部等共同参与调处,对案件当事人释法说理,阐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最终成功说服占某及时拆除违法架设的制砂设备,促使1519平方米受损耕地得以恢复。

(罗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