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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人民法院选择执行到期债权促案件执结

2021-11-03 15:46:4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3日讯 近日,漳平市人民法院通过通知第三人履行到期债务的方式,顺利执结一起劳务纠纷,为申请执行人董某追回工资款2.5万元。

据了解,该院在执行董某与福建某环保公司劳务纠纷一案中,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除有机器设备可供执行外,另对第三人漳平某水泥公司享有到期债权3万余元。为保护被执行人福建某环保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执行法官决定选择对被执行人生产生活影响较小且方便执行的到期债权,遂向第三人漳平某水泥公司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第三人表示无异议,并将到期债务如数汇入法院账户。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李建富 李喜丽)